关于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拆迁安置小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长丰县江汽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进行《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长丰县江汽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工程工程总投资为18285.63万元;
环保投资额:165万元
建设内容:安置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54054m2,其中28层3栋、18层9栋、11层3栋、3层幼儿园1栋、3层会所1栋,总建筑面积136480m2。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住宅、学校等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施工废水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任意排放。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建设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运土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①建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城市雨水管网,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停车厂冲洗水。年废水排放量为17.49万吨,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沉砂隔油池预处理后,上述废水均可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板桥河,不会降低板桥河现有水环境功能。
②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CnH(2n+2)、CO、NOx),汽车尾气应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检测标准。
③建设项目噪声源有风机、水泵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汽车进出停车场产生的交通噪声,会所人流产生的生活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汽车进出停车场采用禁鸣等措施,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且建设项目周围无大型噪声污染企业。
④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运至合肥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结论
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的生态维护措施、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确保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六)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市长丰县江汽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长丰县岗集镇合肥市长丰县江汽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56915858
②评价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73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51-2678481
电子信箱:xiaoguangei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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